“破坏性实验”:一个经不起拷问的弥天大谎

时间: 2024-07-13 18:45:38 |   作者: 工程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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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上午,合肥市在建的包河大道高架桥正在搭建的临时钢梁突然发生坍塌,多名工人在这次坍塌中受伤。但是,随后,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只是按照施工计划进行的一次破坏性试验,而且仅仅造成一名路过的工人轻微擦伤。不过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这样的解释疑点重重。(12月6日中国广播网)

  什么是“破坏性实验”,顾名思义,就是在人为设定的特殊条件下,通过“破坏性”手段,以论证出某种物质的最大“耐受值”,它通常用来检验测试某种产品的质量。所以说,“破坏性实验”的关键是“破坏”,达不到“破坏”的强度的和目的,就无所谓“破坏性实验”。

  对照我们对“破坏性实验”的理解,合肥市正在搭建的临时钢梁突然发生坍塌算不算“破坏性实验”呢?新闻发布会上称,实验的目的是为了搞清楚有关技术参数。试想,如果在用的建材全部通过正当渠道、合法厂家采购而来,厂方和商家一定会提供相关建材的技术参数。就像有的食品一样,它的保质期是多长,厂家早已通过“破坏性实验”得出结论并标示出来,而无需再有劳消费者进行有关实验。我们不禁要问,在厂家对有关技术参数进行明示的情况下,承建方再进行一次“破坏性实验”,是不是显得浪费和多余呢?

  当然,工程大计,质量为本,就算承建方信不过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非要自个儿进行“破坏性实验”,那也要对实验的过程以及也许会出现的后果做到合理安排啊。但是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却是“透着凉气”——受伤的工人表示,从来就没接到过“破坏性实验”的通知,大家还和以前一样上班。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接到一个某项实验可能有重大危险的通知,怕是躲避还来不及,谁敢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工人们之所以“冒险”正常上工,最大可能是,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有“破坏性实验”这回事。

  “破坏性实验”的回应看似高明,实则他们在不经意间已经露出“马脚”。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张副局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次意外是在给临时钢梁做超负荷预压实验发生的。请注意这里的“意外”!如果当初设计的就是“破坏性试验”,当然会出现预期的“破坏性”后果,怎么能说是意外呢?在笔者看来,把钢梁突然坍塌说成“破坏性实验”,非常有可能是个“临时工式”的弥天大谎,他们想掩盖的,无非是脆弱的工程质量,以及背后的腐败。“破坏性实验”如何自圆其说,公众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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