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14 23:18:02 | 作者: 工程破碎
根据国家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现印发给你们,自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工程领域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领域设置民用爆炸物品、爆破工程等两个专业(下称“本专业”)。
爆破工程专业包括爆破技术探讨研究与应用,爆破设计与施工,爆破工程监理,爆破安全评估等技术岗位。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法规、规章及单位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六、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领域专业方面技术人才申报各等级职称,除一定要达到上述门槛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方面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1.参与民用爆炸物品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制造、施工与调试、测试等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4年。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方面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1.参与民用爆炸物品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制造、施工与调试、测试等工作或标准化、产业化推广。
1.参与完成民用爆炸物品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制造、施工与调试、测试等工作或标准化、产业化推广。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4年。
5.具备本专业或有关专业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1年。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方面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方面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的新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上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探讨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1项以上有一定难度的工艺与技术设计、民用爆炸物品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成果报告中的有关技术章节的编写。
(2)作为技术骨干,参与1项以上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设计、试生产条件考核、项目验收等工作,并负责编制有关技术文件。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有一定难度的爆破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
2.参与完成的本专业相关项目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奖励)1项以上。
3.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完成本专业单位自立项目或政府科技计划项目1项(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4.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建议,被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对科学技术进步和专业方面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5.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2项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施工或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通过验收,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得到有关方面认可(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2.独立撰写与本专业相关的交流论文2篇以上,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本专业或有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1年。
4.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5年。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1)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或科研攻关项目,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且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3)在民用爆炸物品或爆破工程技术开发中有技术创新、业务创新、科技管理创新,对提高经济效益、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有显著作用,被国内同行专家认可。
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方面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设计、试生产条件考核、项目验收等工作,并通过验收。
(2)作为主要完成人,在设计、施工、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和维修中,解决1项以上重大技术难题,经同行专家评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
(3)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技术标准,或1项以上重点项目技术规范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来生产实践。
(4)省(部)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并是主报告或分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或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单位自立科研项目2项以上的主持人,并是主报告的撰写人。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4项以上C级或2项以上B级或1项以上A级爆破工程,并通过验收。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技术标准,或1项以上重点项目技术规范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来生产实践。
(3)省(部)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并是主报告或分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或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单位自立科研项目2项以上的主持人,并是主报告的撰写人。
1.本专业领域内,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明显提高产品性能、产品的生产、储运与使用的过程本质安全性的项目2项以上,或完成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能耗、减少三废排放的项目3项以上,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在本专业领域内,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单位自立科研项目2项,且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通过验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3.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本专业相关项目获得省(部)级一、二等奖以上或市(厅)级工程类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项。
4.提出2项以上本专业相关的科技建议,被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或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学技术进步和专业方面技术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5.作为主要发明人(前3位)取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省(部)级以上工法1项以上,至少1项实现产业化,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相关专著或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2.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准的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3.独立或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具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有关技术研究报告3篇以上。
4.在全国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平的交流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本人撰写内容不少于1万字)。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5年。
2.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5年。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二等奖获奖项目2项的主要完成人(其中1项排名前3位)。
(3)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点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可以有明显效果地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两项:
1.全面系统掌握国内外民用爆炸物品技术发展动态,主持完成民用爆炸物品新产品研发工作,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难题。
2.作为本专业方面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民用爆炸物品重大研发工程技术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1项以上。
3.主持完成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线项以上或全生产线项以上,并在其中主持1项以上项目的设计、施工、报告编撰的全过程,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领先水平。4.
4项以上A级爆破工程,且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通过验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6.
1项以上国际或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2项以上行业标准或国家级团体标准,或3项以上区域标准或省级团体标准的制(修)定工作,标准技术具有原创性,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工作或实验验证工作,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5.
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并获得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第一发明人)。
2020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与本标准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见附录。
2012年颁布)》本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之间的专业,但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之间视同本专业(或相同专业)。5.
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指等级额定获奖人数内取得个人奖励证书者(以奖励证书为准,获奖名次以奖励证书排序为准)。若有些奖项无法提交个人奖励证书的,应提供获奖项目获奖证书(集体)、单位对获奖者排名的证明及获奖成果报告的责任表或颁奖部门认可的获奖排名的证明,否则,该奖项不能作为个人申报的业绩成果。
项目负责人(项目主持人):指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决策与最终责任人,在项目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承担项目的直接领导,全面负责项目的技术组织、技术指导、技术管理等工作,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撰写相应技术成果报告者。包括课题负责人,大型项目二级管理部门负责人。
20%以上,主要作者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必须占总字数的30%以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