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03 04:36:09 | 作者: 工程油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贵港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港市工程系列民营企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C区1楼126室;邮政编码:537100)。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依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附件:1.2024年度贵港市工程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级)
2.2024年度贵港市工程系列非公有制企业中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非公有制企业-中级)
3.2024年度贵港市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初级)
4.2024年度贵港市工程系列非公有制企业初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非公有制企业-初级)
关于对2024年度贵港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doc
附件1.2024年度贵港市工程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级).doc
附件2.2024年度贵港市工程系列非公有制企业中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非公有制企业-中级).doc
附件3.2024年度贵港市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国有企事业-初级).doc
附件4.2024年度贵港市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非公有制企业-初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