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再资环(6002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预计为下属公司融资做担保的核查意见

时间: 2025-02-10 09:44:24 |   作者: 冶金设备油缸

型号说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环”“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 2025年预计为下属公司融资做担保的事项做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2025年度拟为下属全资、控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办理融资做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20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融资做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营业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固态废料治理;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企业管理咨询;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

  (4)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废旧电子科技类产品、轮胎、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及其他废弃陈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分拣、打包、利用、处置、销售;再生资源无害化加工处理、销售;环保技术引进、开发、推广;机电设施(不含小轿车)销售;进出口贸易;纸、金属材料、冶金设备及备品、备件销售;铝制品、各类塑料管材、管件、农用塑料制品的销售;复合轻集料、泡沫混凝土、保温材料的生产及销售;矿石(不含专控专营)、有色金属的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活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4)营业范围:废旧电子电器物品回收、拆解、处理及其它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分拣整理;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利用;销售自产产品(需许可证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4)营业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保咨询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办公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注册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椑南乡双洞子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 888号

  (4)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物业管理;再生资源加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进出口;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再生资源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办公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轮胎销售,纸制品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4)营业范围: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处理、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提供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1)注册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赤东镇经济开发区凯迪大道 12号 (2)法定代表人:陈晨

  (4)营业范围:一般项目 :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电瓶车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湖镇新区(沙田湖)沙田湖大道 502号

  (4)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办公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68%,中再资环(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2%;中再资环(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注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基地内A区 19号地

  (4)营业范围:废旧家电及电子科技类产品的回收、拆解处理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及销售、有色金属制品及塑料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办公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态废料治理;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60%,台州松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6%,台州美珲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12%,台州市帆妤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12%

  (4)营业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固态废料治理;再生资源销售;提供再生资源的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及技术推广;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的检测及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报废汽车回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钢材、有色金属制品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汽车零部件、重油(不含危险品)、铁精粉、金属材料、化纤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纸制品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可以从事钢铁冶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1.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称黑龙江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末总资产为 4.78亿元,总负债为 2.4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0.31%,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1亿元,实现净利润 946.05万元。黑龙江公司未经审计的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57亿元,总负债为3.0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4.04%。

  2.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河北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为 7.58亿元,总负债为 4.9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4.85%,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44亿元,实现净利润 570.46万元。河北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30日总资产为 8.37亿元,总负债为 5.7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8.94%。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2.70亿元,实现净利润-658.57万元。

  3.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宁夏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末总资产为 4.13亿元,总负债为 2.5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0.74%,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2亿元,实现净利润 1,238.71万元。宁夏公司未经审计的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92亿元,总负债为3.0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1.38%。

  4.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为 10.52亿元,总负债为 7.6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2.6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5亿元,实现净利润 1,270.64万元。山东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 30日总资产为 10.78亿元,总负债为 8.0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4.68%。2024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3.15亿元,实现净利润-1,449.37万元。

  5.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河南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为 7.52亿元,总负债为 2.2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0.1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9亿元,实现净利润 2,483.88万元。河南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30日总资产为 7.62亿元,总负债为 3.2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42.13%。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2.58亿元,实现净利润-432.58万元。

  6.四川中再生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称四川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为 5.41亿元,总负债为 3.2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9.1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9亿元,实现净利润 498.81万元。四川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30日总资产为 5.82亿元,总负债为 3.6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2.37%。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2.10亿元,实现净利润-240.01万元。

  7.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称湖北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为 4.41亿元,总负债为 2.8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5.0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0亿元,实现净利润 1,085.84万元。湖北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 30日总资产为 4.86亿元,总负债为 3.3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8.52%。

  8.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称丰鑫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为 1.34亿元,总负债为 1.0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80.13%,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87亿元,实现净利润 67.89万元。丰鑫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 30日总资产为 1.14亿元,总负债为 0.8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7.19%。2024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10.36亿元,实现净利润 11.43万元。

  9.湖北蕲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称蕲鑫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 0.04亿元,总负债 0.01亿元,资产负债率 20.77%,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4亿元,实现净利润-0.03亿元。蕲鑫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 30日总资产为 0.33亿元,总负债为 0.2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6.67%。2024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1.00亿元,实现净利润 4.70万元。

  10.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西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为 8.29亿元,总负债为 5.0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1.22%,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1亿元,实现净利润 1,470.81万元。江西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30日总资产为 8.96亿元,总负债为 5.5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2.17%。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3.06亿元,实现净利润 1,748.39万元。

  11.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为 5.94亿元,总负债为 3.6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1.48%,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7亿元,实现净利润 2,429.66万元。浙江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 30日总资产为 6.38亿元,总负债为 4.0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2.85%。

  12.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为 7.09亿元,总负债为 4.5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3.87%,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71亿元,实现净利润 1,749.34万元。广东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 30日总资产为 7.90亿元,总负债为 5.3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7.34%。2024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3.22亿元,实现净利润 167.78万元。

  13.云南巨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为 1.64亿元,总负债为 1.3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80.02%,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4亿元,实现净利润 20.57万元。云南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 30日总资产为 2.06亿元,总负债为 1.6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8.64%。2024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1.12亿元,实现净利润 1,178.50万元。

  14.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环服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末总资产为 2.36亿元,总负债为 0.3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15.19%,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37亿元,实现净利润-1,623.18万元。环服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4年 9月 30日总资产为 3.13亿元,总负债为 0.9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0.35%。2024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14.49亿元,实现净利润 1,704.06万元。

  对上述各主体之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的需求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做调整,并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如有新设全资、控股企业,可以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上述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各主体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办理上述总额度内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总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为下属公司融资做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截至 2025年 1月 27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做担保余额为 6.2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24.12%,均为公司为下属企业来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下属企业来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做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 2025年预计为下属公司融资做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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